首页 > 通知公示栏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放假前后计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作者:闫娜娜  责任编辑:闫娜娜  来源:后勤处 

各单位:
  
临近寒假,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和学生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意识,有效防范计生突发事件的发生,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1.
目前,计划生育仍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职工和单位在评先评优等方面仍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2.
201611日起,湖南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计生政策,并非二胎政策。它强调的是子女个数而非胎次。
  3.
一对夫妻一般情况下不能生育三孩,目前那种认为全面放开生育政策的说法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4.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男女学生才可以申请结婚。学校鼓励大学生以学业为重,晚婚晚育。
  5.
禁止非婚生育等违法生育行为。
  6.
生育一孩二孩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须携带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7.
只有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即生育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子女的)。但应在怀孕前提出申请,进行行政审批,持证后方可怀孕生育,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管理与服务
  1.
严格执行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月报制度。发现本部门教职工或其配偶有新增怀孕的信息,除及时月报外,要督促其办理《生育服务证》。
  2.
各单位要加强外出学习或请假离校的育龄妇女管理,按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关规定,落实每三个月一次的见面制度,做好其计划生育情况的管理备案。
   3.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要深入学生群体,一旦发现学生中有结婚、怀孕及生育的情况,及时与校计生办联系做好备案管理。同时加强学生的青春期生殖健康宣教工作,提高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意识,避免未婚先孕等事件发生。
 

 

                                                           校计生办

                                               2020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闫娜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