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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责任编辑:李映辉 浏览次数: 来源:研究生学院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学位管理人员为主,优秀一线教师推荐人数不少于4人。

二、专家入库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一般应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

2.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愿意主动承担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工作。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按质按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包括通讯评审或现场评审),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可以放宽至70周岁。鼓励积极推荐中青年专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

4.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学风端正。

5.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6.推荐行政管理人员的至少应具有3年以上学位管理或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经验。行政人员包括:校(院)党委书记、校(院)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院)长、二级学院(系)正副院长(系主任)、研究生院(部、处)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等。

三、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入库推荐表》和《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

相关表格请于6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纸质表格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版需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组织初审及遴选推荐。推荐结束后,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至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地点:致远楼1804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261320

附件:《关于推荐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省级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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