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并报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艺术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院长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968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661人,教职员工1119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10人,博士318人。学校现有15个学院,44个本科专业,学校主动融入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岗位
长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音乐学院院长各1名。
三、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二)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具有胜任目标岗位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具备带领相关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管理职务且有管理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有全局观念和创新精神,作风民主、团结同事,能听取和集中各种意见。
(四)具有胜任相关院长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素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岗位要求具有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音乐学院院长岗位要求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职称,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能全职在岗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员编制、聘期及待遇
(一)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二)工资、津贴和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个人学术业绩符合《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经过相关考核论证程序,学校将根据相应层次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相应待遇,并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考核。其中:
1.符合学科领军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0万元,科研启动费150万元,预计年收入约115万元;
2.符合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20万元,科研启动费80万元,预计年收入约70万元;
3.符合学科方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预计年收入约50万元;
4.符合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预计年收入约25万元。
(四)按照《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妥善解决配偶在校工作,可按政策安排配偶工作(符合学校进人条件的予以编制内聘用,不符合进人条件的予以编制外聘用),帮助解决子女就近上学。
(五)新聘任院长有一年试用期,一年后对其任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院长,聘期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也可直接到长沙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报名。
3.报名时应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长沙学院公开招聘院长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的复印件(扫描件),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作品、专利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5)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6)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7)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
(8)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复)印,2020年7月18日前寄达或送交长沙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
(二)资格审查
长沙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正式通知本人到校参加考核。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为202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考核形式分为业绩考核和演讲答辩。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科研、管理业绩成果。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四)组织考察
1.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另行安排组织考察。
2.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报学校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用批复。
(八)办理调入手续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入手续。
(九)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六、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有关情况。
2.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558、84261382
3.报名邮箱:zztzb_ccsu@126.com
4.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8
5.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www.bazi666.com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changsha. gov. cn/
长沙干部网络监督频道http://www. csgbjd. gov. cn
附件:长沙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应聘人员报名表
长沙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