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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责任编辑:祝磊 浏览次数: 来源:宣传部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50号)的要求,根据学校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对象

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学校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不用考试)。

免考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之内(退休时间:2022年12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免考(申请免考方式: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批盖章并上报宣传部备案,由本部门管理员作免考设置)。

二、考试方式

全校在职在编人员按照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如法网(http://www. rufa. gov. cn/)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通道进行无纸化学法考试。

三、考试时间

宣传部根据上级要求通知考试时间范围,具体时间由二级单位学法管理员组织安排。

四、考试程序

1.我校新学员2019年新入的老师。各单位统计新学员名单,通过本单位参考人员情况表报宣传部备案。此前无学法账号的,由本单位管理员完成新学员注册程序,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如法网,点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导航条即可进入“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点击“学法入口”,输入注册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0)及验证码,即可进入学法网页,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开始学习获得积分。2019年新入职我校且之前已有学法账号的,由二级管理员在系统作人员调入进行设置。

我校老学员:根据往年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

2.学习:参考人员必须7月31日前在如法网在线学法积分满100分其中必修60分、选修40分,修满100分后才能参加考试。

3.考试:接到上级下达考试指令后,校级管理员将在QQ工作群通知考试报名时间范围,由各二级单位管理员根据本单位具体安排选择考试场次报名并在宣传部备案,二级管理员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员工进行网上考试。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的学习,学法考法的参考率、合格率列入年度学校综治考评。

2.新学员注册、免考设置、报名组织考试等环节均由二级单位学法考法管理员完成。请各单位尽快将本单位学法考法人员账户调整到位,于7月11日前报送纸质版学法考法管理员情况、本单位参考人员情况及免考申请等材料到宣传部,电子版表格请发OA邮箱。联系人:吴妍芷,电话:84261898。

3.各单位学法考法管理员请主动加入学法考法工作群(群号:524191744),方便工作联系、通知考试时间范围等相关内容。

附件:1.学法考法管理员情况

2.参考人员情况

宣传部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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