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各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和《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长大党[2021]30号),决定开展省、市、校级科研平台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省、市、校级科研平台,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1.各省级科研平台如已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的,提交年度考核材料(一套)至研究生学院备份,以上级领导部门年度考核结论为准。
2.无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开展年度考核的,根据要求填报年度考核表(参见附件2、3),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评审。无故不参加或中途退出考核的平台,将不再列入建设序列。
3.一体多牌的平台按最高级别的平台进行考核,并在考核表中明确所包含的其他平台名称。
三、工作要求
本次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分配下拨的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填报考核材料。
请各有关平台于2022年3月7日前提交平台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至研究生学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工作邮箱。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电话:84261320
办公地点:长盛楼3039室
办公邮箱:ccsyyjsxy@163.com
附件:
1.参与考核的省、市、校级科研平台名单
2.长沙学院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自然科学类)
3.长沙学院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社会科学类)
研究生学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