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责任编辑:贺革 浏览次数: 来源:纪委办

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廉洁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市纪委“八个严禁”要求: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服务管理对象和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4.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6.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宴请;7.党员干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8.严禁借祭扫或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二、严格疫情防控要求。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严格执行非必要坚决不出市要求,不参加校外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主动健康打卡,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严格参加核酸检测。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务必按时到位,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利用举报邮箱、举报平台等多种信访举报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违反上述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全体中层干部在节后上班一周内,须通过“长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送清明节期间《长沙学院中层干部执行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报告表》。

举报邮箱:jbx@ccsu.edu.cn

举报平台:长沙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长沙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

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