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岁末年初之时,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易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我校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本着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拧紧“安全阀”,筑牢“防御墙”,织密“制度网”,切实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班会等,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多媒体平台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组织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的排查整改,找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加强对设置在本单位的灭火器、消防壁栓、应急灯、安全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防止丢失、损坏、掩盖、遮挡。保持宿舍楼、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礼堂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点蜡烛、乱扔烟头,不得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插座,同时加大违章电器查收处理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保卫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