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和《长沙学院第二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类型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五个方面。
项目建设内容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研究期限
1、申报形式:
项目以团队为单元实行自愿申报。
2、申报资格: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申报负责人应为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
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为系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
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含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只受理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往年申报项目未结项的师生不得申报。
3、研究期限:
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三、材料报送
1、申请者须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另需报送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3、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地址:二办公楼304室;联系人:胡毅,联系电话:88097518。
4、逾期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受理。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2014]44号)精神,择优推荐校级提升工程项目中的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和辅导员团队项目(各一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二个)立项为省级项目。
附件:
1、申报指南
2、申报表格汇总
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