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责任编辑:学工汤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制定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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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测评
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评
学院审核后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提报汇总表报送
学生处审核,公示奖学金获奖名单
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名单
发文表彰,组织表彰活动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学生处制作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奖金发放表
报计财处
计财处发放奖金至获奖学生建设银行卡
回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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