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长沙学院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长大党〔2021〕30号),决定开展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各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
二、报送方式
各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根据要求按时填报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表和工作计划(参见附件2、3),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无故不提交材料或中途退出的平台,将不再列入建设序列。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平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填报表格,避免人员交叉和成果重复使用。出现人员、成果重复的平台,应自主调整,报研究生学院备案,未调整者,学校不再重复建设。
2.各平台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填报情况和完成质量将作为2023年度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分配下拨的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填报考核材料。
3.已升格为省级或市级平台的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纳入上一级平台评估考核管理。
4.请各有关平台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平台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至研究生学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工作邮箱。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电话:84261320
办公地点:长盛楼3030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附件:1.需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名单
2.长沙学院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表(自然科学类)
3.长沙学院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表(社会科学类)
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