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喜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

发布时间:2021-09-30 责任编辑:法学院-教科 

近日,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名单,我院教师何坦喜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课题名称为《<民法典>适用视角下自冒风险规则的本土化研究》。

在前民法典时代,我国并无自冒风险条款的规定,对于文体活动伤害案件应当如何处理,理论和实务上长期存在争议,对该规则的学术研究也多集中于域外理论、法史考察、司法实践经验借鉴以及立法建议与论证等方面。由于立法者在《民法典》第1176条中已设立自冒风险条款,从立法上弥补了法律缺位的遗憾,因此该课题对该规则的研究重心应从立法论转向了条文适用研究。课题主要集中梳理两大法系自冒风险规则的理论研究与适用经验,通过比较与扬弃的方法,寻求我国民法典适用视角下自冒风险规则的适用范畴和标准,对自冒风险规则进行本土教义和体系解释。这将促于平息自冒风险构成要件等理论争纷,完备侵权抗辩事由体系研究,也将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不同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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