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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办

教科办是全面负责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及专业评估认证。

3.负责制定教科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作总结。

4.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协助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完成教学任务的分配。

5.负责教学日常运行工作,排课、调课、听课、考试等。

6.负责与实验室工作衔接。

7.负责教学科研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宣传报道。

8.负责学生教学管理和学位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院教师的各类项目申报、论文收录、专利统计等科研管理工作。

10.负责核算统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

11.做好所负责工作的文件归档工作。

12.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宁静楼5-6,办公电话:0731-84261415

(更新时间: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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